一名曾參與過選秀節目明星的男子在社交軟件了解12歲少女,兩個人在網上聊天后,再相聚出門,明星之上洗手間為理由,將美少女帶到住所,并發生關系10min,遭人民法院判處4年。但是因為演藝生涯并沒有如想象中的成功,因而這名男明星法庭上自承,事實上大學畢業之后就餐廳打工,每月收益僅2萬到2.5萬。
但是男明星即便獲刑,仍通過經理人表明,L男藝人經紀人則回復:“事實與裁決書有所出入,那么接下來將交侓師提出上訴,爭得歸還明星被冤枉機遇,若三核準讞后依然就是這個結論,該做的事大家也會做,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特別感謝。”
可是案子被曝光,L男早已迅速關掉IG避風頭。依據裁決書,這名男明星通過社交軟件了解美少女,2人們在2022年11月某日夜間約見面,并把美少女帶到住所,即便女性說明只有13歲,兩個人卻依然發生性關系。過后遭受美少女媽媽提告。
但男明星到案后坦言犯行,但是否定了解女性年紀,還反控檢警訊問嚴格、令人害怕。
裁決書出爐后,藝人經紀人得知消息后也應急和男明星聯絡,并且表示:“因為剛獲知事兒,并且有了解到了事實與裁決書有所出入,那么接下來將交給我司的顧問律師提出上訴,爭得歸還明星被冤枉機遇,若三核準讞后依然就是這個結論,該做的事大家也會做,還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特別感謝。”
由來:里時新聞